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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40年产权公寓正式享民用水电 买商业用房的赚了

2024/2/11 8:24:22发布23次查看
365淘房 合肥站 精彩导读:2018年开局,安徽就定调了今年的楼市调控,明确一城一策,分类调控;多方式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保持房价总体平稳;严厉打击房地产和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等。
其中,“多方式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让安徽的商住房市场再度“沸腾”。其实,从2017年开始,安徽多地就陆续出台了非住宅去库存新政,甚至发出“给补贴”、“可落户”、“同等入学“等多个大招,让40年产权公寓成为大热门。
40年产权公寓能享民用水电吗?40年产权公寓到期后会不会收回?2018年可以购买40年产权公寓投资吗?随着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方向的明确,40年产权公寓再度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合肥正式回复
40年商业用房可改民用水电气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上咨询关于商住公寓楼能否办理居民用电价格事宜,官方也给予了正式回复。
目前合肥市的政策为: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以栋为基本单位,由产权单位提出改建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改建为租赁住房,改建的租赁住房不得销售,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而这正是2017年11月2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的内容。
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库存量大、交通便利、公共和生活配套设施完善的已建成、未销售、未经营的商业用房,在满足消防、安全、卫生、采光、通风等居住条件的前提下,由产权单位提出改建方案,报市规划局审核并征求市国土局意见后,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可以栋为基本单位,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改建的租赁住房不得销售。改建方案需先征求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意见,并经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
房屋改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单套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2平方米;改建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城乡建委、市商务局、市房产局、市城管局)
官方再次公开表态,无疑是给合肥商业市场打了一剂强心针,尤其是40年产权房市场再度沸腾。要知道,商业用房享民用水电气的愿望,大家已经期盼已久。
据了解,早在2016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其中第12条就提到了商业用房:
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官方鼓励购买
加大贷款支持、房子到期不收回
除了享民用水电气之外,去年以来,安徽省也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购买商业用房,同时,从各个方面给予支持。
看点01、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另外,2017年5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等7部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
房企方面:
1、鼓励企业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自持物业;
2、支持房企从销售商品房向“售租并举”投资模式转变;
3、鼓励开发企业成立专业租赁公司,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开展房屋租赁业务。
个人方面:
1、个人因房屋被征收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可用其持有的“购房券”购买非住宅商品房;
2、鼓励个人购买存量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
3、安徽省还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个人购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的贷款支持力度。
看点02、有望允许公积金购买
值得一提的是,安徽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李影提出关于深化商业用房供给侧改革的建议。对此,相关部门回复表示,我省即将出台《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库存去化的意见》的政策文件,有望允许公积金购买自住的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
看点03、转让时个税仅收1%
2017年6月29日,合肥出台新政,发布《关于个人转让非住房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明确了非住房转让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对个人转让合肥市非住房,难以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凭证及合理扣除费用凭证的,按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也就是说,在转让非住房时,卖方个税由之前的20%变为1%!(备注:20%的算法是差额计算;1%的算法是转让非住房的收入额全款)
看点04、土地到期后不收回
虽然安徽省出台了众多利好政策,各地市也在具体细化,但是对于很多想买商办产品的人来说,内心依然有点担心。其中,最担心的就是40年产权公寓到期问题。
对此,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回复:房子是私人永久产权,不会收回的,目前为止没有办理过产权有超过40年的,如果超过应该是补交土地出让金。
从以上可以看到,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级层面,都在积极出台非住宅去库存新政,政策非常密集,涉及的面也非常广,各项利好都在向40年产权商办产品倾斜。
安徽6城已落实
购买给补贴+可落户+同等入学
据了解,2017年以来,六安市、蚌埠市、池州市、淮北市、黄山市、滁州市已经陆续发布新政,鼓励购买商业住房,同时在落户、入学、就医、契税补贴等方面给予最大支持。
1、六安市:购买商业公寓可入户、上学
2017年10月,六安市住建委公布《关于加快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出台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新的意见。
意见内容如下
1、鼓励个人购买存量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凡是购买公寓的,可享受与该区域住宅同等的入户、上学、就医等政策。
2、个人因房屋被征收选择货币化补偿的(包括购房券和货币补偿),可以使用补偿资金购买非住宅商品房。使用补偿资金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5%的安置补助。
3、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个人购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的贷款支持力度,加快放款速度。
4、从2017年开始,对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军人才和毕业五年内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我市租赁非住宅商品房开办企业进行创新创业的,由企业注册地政府给予20000元的租房补贴,分两年补贴到位。
5、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房,可以由政府进行收购,作为保障性住房使用或其他投资者收购、长期租用。
2、蚌埠市:允许商业改住宅
2017年8月2日,蚌埠市住建委重磅发布“四措”并举,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
明确对已出让未开发的商业用地,按规定补缴相关费用和地价差价后,经审批可改为住宅用地(商改住)。
3、池州市:控制非住宅用地供应
2017年7月17日,池州市召开第91此常务会议,在会议上,明确要加快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合理控制非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优化各类非住宅项目布局,分门别类推进非住宅项目调整转型,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淮北市:与住宅享受同等入学条件
2017年5月19日,淮北市出台了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相关政策。文件指出,购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的购房家庭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与住宅享受同等入学条件,可就近入学。这是我省首个将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与子女就近入学挂钩的城市。
此外,对个人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包括持购房券购买),由市、县受益财政给予实缴契税额100%的补贴,每平方米再奖励150元。
房企对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整体招租运营租赁所缴纳的增值税、房产税,凭缴税凭证由县(区)政府给予留存部分30%的补贴。
5、黄山市:购买非住宅享购房补贴
2017年5月15日,黄山市发布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意见中明确提出给予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一定比例的补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黄山市中心城区购买非住宅类新建商品房,开具销售发票并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由市财政按计税购房总价的1%给予购房补贴;购买非住宅类二手房,由市财政按计税购房总价的0.5%给予购房补贴。免征契税部分不再享受购房补贴。
并且鼓励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开发企业自持物业,鼓励引进专业物业机构运营已建成的商业办公用房。
6、滁州市:契税等额补贴+200元/㎡购房补贴
为鼓励大众创业,不断增强滁州经济增长动力和活力,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滁政办〔2016〕68号),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制定了《滁城新建商业办公用房购房补贴资金兑付管理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凡个人在滁城(含两区)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按所缴契税等额给予补贴。
二、自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高校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两年以内的)选择自主创业需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除享受所缴契税等额补贴外,再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三、享受以上政策的最后截止网签合同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请有意购买商业、办公用房的广大市民抓紧时间。
为何力挺商办用房?
非住宅去库存+住房租赁崛起
近年来,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市级层面都在支持,政策力挺商办用房的目的是为何?我觉得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库存量太大
全国非住宅去库存工作进行的如火如荼,安徽的非住宅库存量也不小,尤其是地级市。现在各地都在出台新政,也是为了加速非住宅去库存,将土地盘活。
住房租赁的崛起
不得不说,这是40年产权房迎来的绝佳发展时机。官方明确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40年产权房允许改住宅的话,享民用水电,这样能让更多人有房住,实现城市安家梦。
40年公寓究竟能不能买?
购买5大秘诀抢先看
40年产权公寓究竟能不能买?它具有哪些优势?在购买的过程中又要注意哪些方面?我们一起来看。
1、低总价,购房成本较低。
商用公寓从使用功能上与住宅房无异,但单价和总价都比同地段住宅房要低的多,颇受欢迎的挑高户型还可以通过内部加隔层来扩大使用面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单价,相对于70年产权的公寓来说物美价廉。
2、地段位置不错,潜力较大。
40年产权的商业用地,一般都是在区域城市的核心地段,地段价值、升值空间都是比较大的,可以这样说,40年产权房产一般都地处在城市最佳地段处。
3、投资更加灵活,自住投资皆可。
商住房一般更具有灵活性,即可以自己住,又可以出租作为长期投资收取回报,因为有很多小公司更喜欢租公寓作为办公场所,这样的话同面积的公寓比住宅的租金都会高出很多;还可以在房子增值到一定价格的时候选择出售处理,作为投资的话从灵活性和升值空间上看还是远远高于住宅。
4、不占用购房名额,购房门槛低。
40年产权公寓不限购,在目前住宅限制贷款套数的情况下,不浪费购房名额,这意味着你想买几套都可以,更不会使用你购房名额,门槛低省去很多麻烦。
5、成为过渡性购房的选择。
资金有限,又不安于居住在偏僻郊区,浪费时间成本与交通成本;可先购买套公寓过渡,财富积累,可再次购买,完全不受购买过公寓房而影响,与此同时,可将公寓出租,作为家庭一项投资选择。
结语:一方面,商业地产过剩,库存高企,另一方面,限购政策下,部分购房需求被抑制。允许商改住、享民用水电气、给予落户、同等入学等,不仅可以化解库存压力,还能够补充房地产市场的各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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