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办完工商登记手续以后,首先想到的是选择谁来做会计,您可能愿意用您的亲朋好友或您认为可信赖的人,但您是否考虑到:这些人能不能替您规避法律责任和法律风险?能否帮助您妥善应对执法机关的审计、稽查?合肥市澳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是由工商局和财政局批准专门服务于中小型企业的会计代理公司。公司现有专职工作人员10余人,是一只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等技术人员的熟练团队。合肥市澳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建账、设计财务制度、申报纳税、会计培训、财务咨询、财经论文设计等相关工作。在为您保守经营秘密的前提下,帮助您在财务上做到省时省钱,用足家园政策,获得法律保护,为您规避财务风险。
第五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八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